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工作,我厅拟更新省级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人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一)土壤污染防治: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环境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及效果评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建立及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管,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地下水标准体系的建立及修订等相关领域。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领域。
二、入库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评审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二)熟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掌握关于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法律要求;熟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涉及到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应当熟悉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三)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涉及的专业或者行业中有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
(四)熟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与应用、农业面源治理、畜禽废弃物污染防治。
(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参加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或者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从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培训授课、项目评审、咨询研讨、技术指导、现场检查等任务。
(七)无犯罪记录。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本次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省内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与。
(二)申报材料
1.自荐专家应当填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 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扫描件及其他有关证明。
2.单位推荐专家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附件1材料后,填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请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91直播 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厅将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入选专家将在91直播 厅网站予以公布。
四、专家管理
(一)入选专家将纳入吉林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
(二)省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向社会公开,实现资源共享。省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工作需要,可从专家库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咨询。
(三)我厅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四)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给予支持配合,严格按照申报时间报送材料。
五、联系人及方式
91直播-91视频-好看视频 土壤处 崔子龙
联系电话:0431-82535199, 82535199(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 1.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申报表
2.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推荐专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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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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